佛 教戒法非权威性、强制性的,是公正合理民主性,无压迫束缚感,与民主国家法律相似;非同其他宗教之戒律具权威性,强制不可抗拒,得毫无抗议的接受,众生犹 如受罪的羔羊得受指使,不得怨言,否则恐吓将下地狱受苦或接受救主惩罚,一切以神意为主,众生皆为神之奴隶说黑为白,说白为黑,不得异议。